轉知-教育局與衛生局合作辦理113年度「校園憂鬱自殺防治教師增能暨學校活動申請計畫」,請鼓勵並薦派教師參與。
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:::

轉知-教育局與衛生局合作辦理113年度「校園憂鬱自殺防治教師增能暨學校活動申請計畫」,請鼓勵並薦派教師參與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自殺防治法第6條規定及新北市113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研習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學校申請學生(幸福捕手)自殺守門員部份:
1、辦理時間:113年5月至12月。
2、實施地點:新北市轄內所有學校。
3、實施對象:新北市高中、國中、國小學生。
4、實施方式:
(1)由學校主動提出課程申請,將由協辦學校媒合衛生局認證之幸福捕手種籽講師前往講授。
(2)講授內容以幸福捕手「看、聽、轉、牽、走」5大口訣,強化學生正面思考及轉念的能力,現場並安排有獎徵答活動以提升學生對課程的興趣及參與度。

5、實施人數與場次:每場次人數50-300人不等,每場次以1小時為限,共40場次。
6、講座師資:新北市幸福捕手種籽講師。
7、申請方式:
(1)請掃描【附件1】Qrcode填寫線上申請表單;或填寫【附件1】申請表寄至t1051@mail.lces.ntpc.edu.tw,並電洽(02)22816202分機151郭組長確認是否收件。
(2)請於113年4月26日(五)前完成申請,額滿為止。承辦學校統一收件後,依各校需求進行講師媒合,確認後以E-mial回覆。
(3)請各校於講座結束後,協助回傳3-5張照片(附件二),以作為存檔之用。


(二)學校申請教師研習部份:
1、教師增能課程~~憂鬱自殺防治。
2、參與對象:有需求且有意願之學校,另需於配合專業心理師課程時間,能自主召集安排學生或教師,且人數達教師100人以上或學生約3個班級,並安排適當場所上課,可申請辦理本案課程。
3、課程日期:113年5月至12月,預計10場次。
(1)課程規劃:以如何辨識高自傷(殺)風險學生(含活動討論)及如何協助及實務案例討論(含活動討論)等為主。
(2)時間登記方式:讓各校選擇入校日期的表單連結如下:https://reurl.cc/xLrzLN,QR-code (如附件),請選擇貴校可以的日期與時間,假若心理師講師群無法配合,將請蘆洲國小協助後續時間更改。


(三)全市教師研習部份:
1、本市高、國中、國小有興趣之教師(薦派參加),場地限制,額滿為止。
2、研習時數:全程參加人員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。參加人員給予公假派代登記。
3、對象:國小、國中及高中職教師。
4、主題:認識憂鬱情緒、自殺學生。
5、日期:113年6月27日,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
6、地點:蘆洲區蘆洲國小。


三、本案研習部分請惠予參與教師及承辦學校是日5人公假派代方式辦理,惟請完訓後之教師需於教師社群或相關會議協助宣導及說明,以利學校後續宣教。
四、本案課程登記時間請於文到5日內,相關問題可逕洽蘆洲國小輔導處李宜昌主任或輔導組郭老師電話:(02)22816202分機151。另課程講師聯繫工作,請各校指派專人協助,以利後續課程進行。
瀏覽數: